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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总体实施方案》。
同日晚,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主要制度性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了创业板注册制度的配套业务规则,以征求公众意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继续受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和并购申请。
当晚晚些时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回答了有关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问题。
根据文件内容,创业板注册制度总体上借鉴了科技局改革的经验,试行了创业板注册制度,推进了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和退市等基本制度改革,增加了制度包容性,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创业板的试点注册制度借鉴了科技局的改革经验,但两者有所不同。
根据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主要制度规则,创业板改革包括:
1.价格涨跌幅度扩大到20%
新股数量无增减,前五个交易日无增减限额;优化临时暂停机制,设置30%和60%暂停指标,每项10分钟。将创业板股票的价格放宽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至20%。
2.新的个人投资者的开户门槛为10万元人民币,并有超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
显然,申请设立创业板交易机构的个人投资者,在该机构设立前20个交易日,其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至少应有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且已参与证券交易超过24个月。同时,删除原规则中2天和5天的冷却期。
3.允许亏损企业上市,但一年内暂不执行
取消了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对盈利表现和无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一是提高利润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第二,取消最近一期期末无未弥补损失的要求。三是支持特殊股权结构的盈利企业和一定规模的红筹企业上市。第四,对亏损企业的上市标准要明确,但一年内不执行,一年后再评估。

4.简化除名标准和流程
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退市交易不再有退市期限;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更正财务会计报告的退市触发期统一调整为四个月;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的暂停时间从知道行政处罚或司法判决的事先通知已经送达,改为收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判决的决定,给予投资者更充分的交易机会。
5.有一个否定列表
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创业板的新定位,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国证监会将按照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和科技板块发展。在实施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我们将支持科技局尽快形成一定规模,树立良好的品牌和示范效应。支持科技局在基础体制改革中先行先试,促进产品创新,提高科技局投融资便利性,充分发挥实验场作用。
附件1: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回答了提问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开发布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业务规则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与科创板有何不同?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6579.html

